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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日期:2023-12-13 17:06: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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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武江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开展“铁拳”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武江区市场监管局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朱某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2023年6月13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其于2023年5月6日,通过微信花费6500元向朱某某购买产品“减肥胶囊”;后续又花费17500元购买了该产品。举报人将该产品送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查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出产品含有药品西布曲明,遂进行举报。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群购进涉案食品黄金海岸清源胶囊,通过拼多多网络平台购进涉案食品外包装材料及标签,自行分装成成品进行销售。涉案食品经执法抽样检验含有药品成分西布曲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8月8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韶关市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案情介绍2022年12月9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药房内置放有过期的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构成了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2023年3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武江区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介绍2023年3月29日,根据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当事人武江区某商行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置放有标称定制企业贵州盛世飞天酒业有限公司出品的飞天接待酒销售,该飞天接待酒标注“飞天”图形文字组合商标、“MAOTAI”商标、“飛天”商标。上述当事人销售的飞天接待酒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是侵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天”、“MAOTAI”、“飛天”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的经营行为侵犯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飞天”、“MAOTAI”、“飛天”专用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2023年5月29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武江区某港货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以及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案

  案情介绍2023年3月2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某港货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有标示:“名称:ウエハス、製造所:株式会社ブルボソ 新潟南工場 新潟県新潟市南区西萱場610番地、賞味期限2023.08 MI 22M14 J122、16枚(2枚×8袋)”字样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豆乳威化饼”1包、标示“種類别名称:凖チョコレ一ト、販売者:チロルチョコ株式会社 東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4-5-4、製造所:松尾製菓株式会社 826-8555 福岡県田川市川宫1191-1、11袋入”字样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松尾圣诞缤纷巧克力”2包、标示“maltesers®、Made in Australia、BEST BEFORE:(D/M/Y)10 10 23 240G 14:15、NET WEIGHT:144g(12g×12)”字样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麦提莎巧克力”2包在售;标示:“Vital Hydra Solution™、25g/0.88oz.×5Masks、Dr.Jart+”字样的进口化妆品“蒂佳婷蓝药丸面膜”2盒在售。

  当事人经营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2023年5月30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武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武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付某销售假冒“欧芭”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案

  案情介绍2023年7月17日,根据欧芭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投诉,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武江区横冲山某出租屋及新华北路48号某公司宿舍进行检查 ,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置放有标称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芭”洗发护发产品销售,其中部分“欧芭”洗发护发产品已包装好待发货。现场核查武江区横冲山某出租屋置放有“欧芭”洗发护发产品12个系列1162瓶,标oba商标泵头配件172个;新华北路48号某公司宿舍置放有“欧芭”洗发护发产品12个系列343瓶。

  经查,“oba”、“欧芭”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3082745号和第3082746号,被核定在第3类护发素、化妆品等商品上使用。欧芭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享有“oba”、“欧芭”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欧芭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欧芭”洗发护发产品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204998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邓某某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Canon佳能”墨粉案

  案情介绍2023年9月5日,根据受佳能株式会社委托的广州泓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对位于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某村某号进行检查 ,发现该房屋内置放有生产好的产品Canon佳能墨粉及灌粉机2台、封口机1台、原材料墨粉、标Canon商标外包装盒、纸皮箱、空硒鼓等材料一批。该房屋生产经营者为邓某某。

  经查,“Canon”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5773357号,被核定在第2类墨粉、碳粉等商品上使用。佳能株式会社享有“Canon”注册商标专用权。经佳能株式会社授权的广州泓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在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某村某号房屋生产的“Canon佳能”墨粉1084个,上述产品不是佳能株式会社生产或者授权生产,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非法经营数额为84.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韶关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案情介绍2023年9月18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反映当事人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该局于2023年9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为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9月15日,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发现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11月27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韶关市某设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案情介绍2023年5月17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韶关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使用1台起重机械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起重机械合格有效的监督检验报告。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2月购进该台起重机械用于生产,于2021年6月安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完成首次检验,至案发时止在经营中使用该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附件:通报批评.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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